主要参考文献/书目:

  • 《异乡人》

  我起初在思考,这样一本比较轻薄的著作,以极其简单的故事线,是如何斩获诺贝尔奖的。后来当我被迫陷入一个个宏大而又朦胧的社会命题当中的时候,我才发现这段文字的严肃性。

(一)关于故事

  关于故事我个人印象并不深。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线性故事:默尔索回到养老院参加母亲的葬礼;默尔索与女友经营着前途未卜的情感;默尔索卷入朋友的冲突之中,默尔索在阳光之下杀了人并且被判处死刑。加缪把我带入到默尔索的实际心理运动当中,使整个过程读起来并不是非常的反感(除非某个读者是极端的道德主义者或者是宗教狂热分子等)。正是这种代入的艺术,让我对这篇作品的思考与挖掘深度从应然被动层面跳脱出来,成为实然发生的东西。

(二)关于赵晓力老师的导读:默尔索的成年礼

  生活阅历缺乏,知识水平有限,因此我试图从赵晓力老师的导读开始窥探全书。

“妈妈”

  赵老师的第一个关键词是“妈妈”。这是有道理的,整个简短的故事确是从“妈妈”开始的,虽然已经是逝去的“妈妈”。但“妈妈”存在于此处的意义绝对不仅限于引起整个故事。它直接贯穿了整个事件,预见了未来的结局。或许可以说是,默尔索的生命开始于“妈妈”,默尔索的生命也结束于“妈妈”;“妈妈”在我看来或许更像一面镜子。透过这个元素,我们能够从一场看似荒谬但是看似又不可避免的审判当中,看到渺渺人海中的可怖的镜像。

“命案”

  与其他情节一样,命案是真实呈现在文章中的实在的进程。这场命案可以为默尔索的量刑提供直接依据,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值得注意的是命案的过程。默尔索并不是挑起冲突的人,也不是这场冲突当中主要针对的对象。默尔索的主观动机并非杀人,但在对方亮出刀具的情况下,默尔索执行了开枪的动作。阳光刺眼,默尔索无法确认那把刀具是否仍然对他产生着威胁,于是“又连着开了四枪”。凭借我的法律直觉,我倾向于将之界定为“正当防卫”之类,这样的目的并非为默尔索的冤情背书,而是尽可能客观地分析默尔索可能持有的心理状态。需要说明的一点是,默尔索整个过程的行为符合他自己对“男人”的 定义:

“不过如果他没有亮出刀子,你就没理由开枪。”(P58)

  在这场命案当中,默尔索实现自己对“男人”的定义;默尔索杀了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默尔索的杀人动机、情绪有待考证。

“雷蒙”

  雷蒙的地位与玛莉类似,但是二者的性质截然不同。在某种程度的解释意义上,“玛莉”的作用是引出默尔索更多的“罪行”,而雷蒙在直接“宣判死刑”的基础之上,又形成了一层隐晦的对比。这层对比是我无法准确解读的,因为我无法根据浅薄的个人经验来抉择两个人的性格组合孰优孰劣。雷蒙重视自己作为“男人”的面子,但他总是无法完全保全自己“作为男人的面子”;雷蒙在一些敏感的(在这里,我称之为敏感,是指那些可能产生明显的、相对不可控的后果的)事情上总是转而寻求默尔索的支持。他的动机更加复杂,他的精神根基也更加虚无。“大多数”可能有些夸大其词,雷蒙的人形至少能够投射在社会的一部分当中,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讲,雷蒙绝对不会开启“第二场审判”,他也是一个“标准化了的”人。

“父亲”

  这里“父亲”的意涵的绝大多数比例都不指针在亲缘意义上的父亲。尚未准备好对之进行解读。

“默尔索的成年礼”

  最后我想总结整个导读的核心观点。事实确实如此,默尔索经历了两场审判。在法庭的人身审判过程当中,他败下阵来;在监狱牧师的精神审判中,他大获全胜。他的成人礼是或许就是

这个男孩终于成年,他确定了自己生活方式的全部正当性,而毋庸遵从任何他人包括上帝所规定的道德、礼俗、宗教与法律。(P143)

这一成年的过程最终完成于他咆哮出人生独白的那一刻。从这个意义上说,马颂、雷蒙或许永远无法成年。我起初在解读的时候,总是认为赵晓力教授用“成年礼”一词是对默尔索无声的颂扬;事实(或许也无法称之为事实)或许并非如此。

(三)始于一篇自述:第一场审判

我浅薄的分析可以开始于一篇自述:

他们说,妈妈死了,我没哭;

隔天就去和女友厮混,该死;

挑拨朋友仇家互斗,该死。

我合该天地不容,人神共愤,

但你们企图用来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么?

我杀了人,

只因夏日阳光太刺眼……

  妈妈的死间接导致了我的死亡。为什么?在这部小说当中,我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表露出悲伤的情绪;我在母亲葬礼之后就迅速开始了在一些“道德人”眼中的亵渎母亲死亡的、不符合道德律的一系列行为。这些行为被检察官人为地挂上了邪恶冷漠的标签,并且凭借着富有激情的雄辩宣判了默尔索的恶与罚。从朴素的意义上说,我的直觉认为,只有犯法之事(此处应该指默尔索开枪杀人一事)才应该被正当地采取法律途径加以判决。很明显,默尔索的上述行为并不符合这样的特征。检察官给出的理由是这样:

我控诉这个男人带着一颗罪犯的心埋葬了母亲。

检察官更进一步指控,默尔索在精神上杀死了自己的母亲。这和法庭即将审理的一桩弑父案是同构的。“一个在精神上杀害母亲的人,和双手染上至亲鲜血的人,一样为社会所不容,因为前者种的因可能导致后者结的果。”

  在任何一个普通人看来,这段话无疑是第一场审判过程当中最精彩的部分。它精彩在检察官以极其简洁而富有张力的语言将默尔索的内心活动无限放大,使得默尔索肮脏、冷漠、极端的精神运动以数万万的倍数放大在所有听众的眼前。不需思考,不需犹豫,这样简明而尖锐的描述能够直接激发起每个人内心对正义的、对亲情的呼唤与回归;在我看来它同样精彩。它精彩在,它隐晦而又直截了当地展现了在一个所谓的“文明社会”当中社会的评判标准、职业人的反智冲动与群体的道德激情可以荒谬到什么样的程度。它是如此忠实地描摹了这个环境,以至于没有人会质疑这段话的任何正当性,哪怕只是最基本的逻辑问题。这或许就是加缪笔下的“道德文明社会”。披着理性与法律的外衣,但我确实不知道这样的社会与千年前野蛮的、直率的希腊罗马的多数人的暴政又在哪种程度上有怎样的区别。

当然是没有太大区别的。因此默尔索在第一次审判当中被判处死刑。何种死刑?

它将以法兰西国民的名义,以非常法兰西的方式,即断头台,将默尔索在广场上斩首示众。

  第一场审判当中所涉及的历史纠葛和文化因素,我无法作更多的分析。但是赵老师的一些文字或许可以给我一定的启发:**法庭对默尔索这个人和他灵魂的关注,超过了对那个无名无姓的阿拉伯人的生命及社会关系的总和的关注。……在殖民者的法庭上,只有检察官将默尔索在肉体上杀死阿拉伯人的行为,转化为在精神上杀死自己母亲的行为时,默尔索的罪行才变成了真正的罪行:可惩罚的罪行。**这里我先留下一点想法:以近现代哲学体系为基础的形而上的法理学,应该无法通过某种论证或者修辞使上面的法庭审判行为合理化、合法化。

(四)何种生活?何种灵魂:第二场审判

  在读小说的时候,我感觉,当情节转入默尔索的狱中生活时,整篇故事就慢慢滑向了一种必然的结局。事实证明我错了。加缪大师如果仅仅展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口才与正义,反而有喧宾夺主之虞。第二场审判开始了。

“但就算今天逃过一劫,死亡还是迟早的事。于是,同样的问题会再度出现。你要如何面对这令人畏惧的考验?”

他说他确信我会上诉成功。但我背负着沉重的罪孽,必须设法将之卸下。据他所言,人类的审判微不足道,上帝的审判才是至高无上的。我却指出将我判处死刑的是前者,而非后者。他的回答是那并不足以洗净我的罪过。

“这些砖石渗着痛苦,我很清楚,我每次看到总是感到焦虑不安。但是在内心深处,我知道即使是你们当中最卑鄙可耻之徒,也曾经看到黑暗的墙面中,有张神圣的面容浮现。这便是你要看的。”

  牧师温良而耐心的劝诫并不给人一种剑拔弩张的感觉。但这或许是最恐怖的地方:因为如果牧师面对的不是默尔索,那么可能又有更多的人在精神上被送往标准化消解的传送带上:这一过程是安静的、不可感知的、理所当然的。我会尝试着站在默尔索的角度上,提出一些疑问:为什么我有义务面对这样的问题?我有罪,是因为我杀了人:这一点已经在法庭上给出了最终的结果。我为什么要接受其他的审判?我在什么意义上背负着更多的罪孽?我为什么要去注视那张别人口中的神圣的面容?从这些或许可以当作独白的陈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你是站在他们那边的”这句话绝非空穴来风,它在默尔索这里是有着实际意义的:不管是养老院院长,还是检察官,还是面目慈善的监狱牧师,他们都仿佛站在某一个维度的最高层,或者以代言人的身份出现,都凭借着某种神秘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理由,要求着默尔索按照既定的范式去生活、去思考、去行动。为什么?只因为这是“真正道德的”;这是“遵守法律的”;这是“遵从上帝旨意的”。这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或者本身就不具备被质疑的理由对吗?那是因为我们已经被标准化了。我们永远也成为不了默尔索。因此,我们也不具备这种勇气,去字字句句地说出

他获得就像具行尸走肉,甚至不能说他是实实在在地活着。我表面上看起来也许是两手空空,但我对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对自己的人生和即将来临的死亡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没错,这是我手上仅存的筹码。可是至少我掌握了此一事实,一如它掌握了我。过去我是对的,现在我还是对的,我一直都是对的。这是我的生活方式,只要我愿意,它也可以是另外一种。

  我按照什么范式去生活?按照我认为是对的方式进行生活。只有我能够确定我自己生活方式的全部正当性,而毋庸遵从任何他人包括上帝所规定的道德、礼俗、宗教与律法。那些形而上或是形而下的人为规束,何以成为我的生活的正当性指引?我在什么意义上必须顺服于从降生到这世界上的第一刻就裹挟在同样是人为制定的牢笼之中?

  当然,我试图排除这种同样极端的想法。考虑法律的存在是合理的、不可避免的。那么按照我对法律的感知,默尔索只有“杀人”这一行为应该被纳入考虑判决的过程当中。因之,那种由来已久的、被部分人所认同的道德标准何以成为批判默尔索的合法工具?所有参与者对默尔索所谓“母亲葬礼上不悲伤”“隔日就和女友厮混”加以道德的斥责在何种程度上是有意义的?检察官——法律的代言人站在所谓“道德的高度上”让部分人认同的道德判断进入最终的司法裁定上,这一过程的合法性(如果说这是合法的话)又来自于哪里呢?

  在这样戏谑的社会中生存,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一种“灾难”。默尔索承认了自己的生活,并且同样拒斥着他所不认可的其他描述。这或许能够解释他的感觉:**在这黑夜尽头、拂晓之前,我听见汽笛响起。它宣示着旅程即将展开,通往从现在直到以后对我而言已完全无所谓的世界。许久以来第一次,我想起了妈妈:**这是我初次解读所没有关注到的地方。在这里——形式上的故事的最后,默尔索与母亲达成了精神与魂灵的融合与统一。他们最终真正实现了一致:实现了灵魂上的富足。此即是说,他们能够站在自由的意涵上,同样承认着自己生活的正当性。妈妈在小说中存在的意义进一步上升。或许是妈妈最终引领他走向了精神的绝对自由。因此他能够:

在布满预兆与星星的夜空下,我第一次敞开心胸,欣然接受这世界温柔的冷漠。体会到我与这份冷漠有多么近似,简直亲如手足。我感觉自己曾经很快乐,而今也依旧如是。为了替一切画上完美的句点,也为了教我不觉得那么孤单,我只企盼行刑那天能聚集许多观众,以充满憎恨和厌恶的叫嚣来送我最后一程。

  越看这虚伪的、无神的、空洞的、机械的众生相,默尔索或许就会越强化自己灵魂的满足。因为他已经超脱了这些人,至少是在精神上。

(五)无尽的纠缠?

  我的分析进行到此处,我有意识地变得更加谨慎。默尔索的肉体生命就要结束了。然而,他的精神运动可能裹挟着我滑向无尽的深渊。我在这里找不到答案。

道德与法律

  (在这里,我用道德一词来代表普遍认可的精神的、伦理的行为准则。)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作为一个门外汉,我无权发表任何可信的评论。但是从这部小说中折射出来的道德与法律的碰撞是值得思考的。道德到底是否应该上升成为法律?当道德上升成为法律,它的来源并非是逻辑性的,而是经验性的。这样的经验性法条(如果可能出现的话)又在什么意义上是正当的?如果这一点真的能够实现,那我们又如何认识“默尔索的自由”的应然实现与实然无效?这一点描述应该是准确的,因为一旦这样的法条成为上升成为普遍,默尔索的自由或许终会湮灭在群体意志当中。

  另一个思考角度是“人格证据”,即所谓一个人的人格在定罪量刑当中所占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刨除这些专业的法学概念,我将之归属为“他人的道德评价”。他人的道德评价的尺度我们如何掌握?每个人都会戴着有色眼镜去观察周遭的世界。我们如何在这些他人的道德评价当中剔除偏见与恶意?

  答案是不可能。因为我们本来就生活在一个世界。它是指这样一个世界,由无数的“检察官”与“监狱牧师”这样的“人”所共同构筑的一个世界:我们本来就生活在各种偏见当中。

道德相对主义与正当化困境

  我及时完成上面的论述,因为这可能会滑向虚无。道德是什么?道德的标准是什么?道德的边界在哪里?如果我们认为这些问题本身就没有意义,因为“道德”这个语词本身就是建构出来的;那默尔索将不再会是这样的结局。但问题是,我们又有多大的勇气和多严密的秩序去面对这样一种道德的相对主义?每个人都为自己所生活的时空场域界定“道德”,秩序必然会受到猛烈的冲击;如果我们认为这些问题非常重要,我们一定要为道德找寻一个放之四海皆真理的判据;那么默尔索就必然面对着这样的结局,并且身处其中的我也应该为之感到义愤填膺,这部小说存在的意义也转化为了赤裸裸的道德教化。但问题是,我们又有什么资格界定这些形而上的概念?我们又有什么权利去以自己的意志强迫别人的行为?讨论进行到这里,民主与自由的概念是不是会轰然崩塌?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是否就是一片不确定的电子云?

没有答案?

  社会科学本身是有积累的。我谨慎地控制我的思想,因为我还没有试图分析一些更深层次的概念。至少在19岁的我看来,这个问题好像没有答案。

结语

加缪或许也没有答案。因此,我用他的结尾来结尾:

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

只是,

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感谢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忠诚地记录稚嫩的、天马行空的思想。